问题 | 县委常委一般几个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有十一人,县委常委在各县市的组成有所不同,一般为以下人员组成,多为单数: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分管较多工作的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宣传部长、县委统战部长、县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其他因地区不同而设置不同,如有的县将总工会主席列为县委常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