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将婚前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4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登记之前已经有了房产,那么这套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将该婚前房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等,那么在离婚时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一些情形下婚前财产的变化情况。如婚前财产升值的部分仍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升值率的具体计算方式需由夫妻双方约定;当婚前财产作为继承、赠与等财产获取方式取得,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用这部分财产买房,则该房产的归属需要夫妻双方约定。 如果婚前财产是父母赠与或继承而来的,离婚时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非常有可能。根据《婚姻法》第19条 一方要求分割财产时,应当出示财产来源证明。如果婚前财产是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那么需要出示相应的继承或赠与协议,证明该财产来源于父母或祖先,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该婚前财产在婚后使用、投资、购买物品等行为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 婚前房产归属问题需要在婚前就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约定,避免在离婚时产生纠纷。如果有争议,应当向相关法律机构求助,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