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