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如下: 1、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2、注意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注意列明商品的单价; 4、注意明确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5、注意用词严谨,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7、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需要以下部分内容: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 2、合同标的; 3、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