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都有哪些扣分项目 |
释义 | 驾驶证扣分项目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小孩坐副驾,记6分,罚300元。 驾照消分的方法是什么: 1、找到当地处理交通违规的相关渠道,而且一般只在工作日处理,注意时间; 2、携带扣分人的身份证及驾照,以及被扣分的车辆; 3、进大厅后,拿驾照所有人的身份证取叫号票等候; 4、工作人员进行查询登记核实,拍摄驾照所有人并签字; 5、领取罚款单,到相应银行缴费即可。 驾驶证扣分的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3、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4、上道路行驶,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5、上道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 6、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 7、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8、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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