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扣分都有什么 |
释义 | 驾驶证扣分的情况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1分的违法行为: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2、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2分的违法行为: (1)不系安全带;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3)超载小于20%; (4)开车打电话;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3、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4、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6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5、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3)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4)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5)酒驾醉驾;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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