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安排存放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因托管人过错而受到损害的,存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立并维护存托凭证出有人名册.办理存托凭证的签发与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