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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老乡鸡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不辞职了,会不会被起诉或者赔款
释义
    未签订合同辞职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需要提供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相关材料,立案后进行庭审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获得裁决书。请专业人士指点,自行处理劳动案件同样可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期间可正常工作。
    法律分析
    未签订合同辞职: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后,涉及到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当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果您在不经过正当程序的情况下直接离职,雇主可能会提起诉讼,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也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您的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如果您有合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例如工资未支付、工作条件恶劣等,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并提起反诉。在任何情况下,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合同未签订,辞职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较为复杂。根据劳动法规定,您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等。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键是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如果需要专业指导,您可以咨询律师,劳动仲裁期间不会影响您找新工作。请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个性化法律建议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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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