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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不带安全带被罚款两千合理吗 -工伤
释义
    法律分析:
    工地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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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