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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有哪些
释义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及离婚申请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离婚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长期虐待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一方出轨之后与他人同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协议离婚无效情形如下:
    1、离婚协议书内容不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若协议中有以下约定的,该约定内容无效: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但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自愿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可能无效,如限制再婚、再生育子女或限定继承权等。根据法律,夫妻感情破裂时,离婚是一种合法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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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