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
释义 | 兼职人员签订兼职协议的必要性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然而,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和报酬有一定的规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分析 一、兼职人员需要签订兼职协议吗 1、兼职人员需要签订兼职协议,但也可以不签,因为兼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按照规定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兼职人员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兼职人员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选择签订兼职协议或者口头协议。根据法律要求,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虽然非全日制用工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书面合同,将更有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五章 航道保护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统称建设)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该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对通航净高、净宽、埋设深度等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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