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暴力维护自已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强制或者威胁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需要受理以后做相应的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