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管制刀具归公安机关部门认定,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也称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