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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他得户口不在房子名下,我可以落户吗?
释义
    迁户口手续简要概括:1、申请迁出证明,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不同省区有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可以。迁户口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房产,其中一方户口不在名下,是否能够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于夫妻共有房产,其中一方户口不在名下的情况,是否能办理落户,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需要查看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政策和要求。有些地方可能允许夫妻共有房产的一方办理落户手续,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房产证上必须同时注明双方的名字。
    其次,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夫妻已经注册结婚并且婚姻关系合法有效,那么即使一方户口不在房产名下,也有可能办理落户手续。但如果夫妻没有合法婚姻关系,那么在一方户口不在名下的情况下,办理落户手续可能会面临更多限制。
    此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是否存在其他共同财产、是否有子女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对办理落户手续产生影响。
    总之,具体能否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答案和指导。
    结语
    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办理。首先,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迁出证明并注销户口;其次,在迁入地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不同省区可能有具体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关于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户口不在名下是否能办理落户手续,需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和婚姻状况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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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