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产证上夫妻双方都有名字,谁是户主? 可以。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户主是户籍管理登记的范畴,户主是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 二、房产证夫妻双方可以更改名字吗 夫妻办理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证件因房屋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提交如下资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