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警和普通的警察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定位不同: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2、招聘环节不同:辅警一般招聘稍显正规,会经历报名、笔试、 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公示、上岗等环节。协警相对简单,报名、笔试、体测、体检、公示、上岗,或者直接是体能测试。3、工作内容不同:辅警一般是派出所辅助民警,进行治安联防工作的人员。 辅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有什么区别 警务辅助人员是一种弥补警力不足而创立的新型职业,警辅不同于交警和辅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员,可以协助交警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警辅人员的制服相对于协警和辅警更符合正式警察的制服,但不同点在于,警辅与协警及辅警一样,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区别如下:1、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考试,通过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而警务辅助人员是一种弥补警力不足而创立的新型职业。2、辅警都是临时性的只能在慢车道上,疏导交通。而警辅是交管局聘用人员,可以跟随交警上路疏导交通。3、辅警穿保安服装,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而警辅则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签订合同4、警辅是事业编制,辅警是合同工。 辅警转正式警察的条件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等环节,才可以正式入编,成为人民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是什么 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如下:适用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一审过程中,且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需要同时具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双方争议都很大,且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事实不清楚,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时,有滥用简易程序的倾向,目前有较多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普通程序适用于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外情形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审理人员组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审理过程要求不同,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顺序和法庭辩论顺序等没有普通程序那样严格规定,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果是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甚至可以当即审理。审理期限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规定的是有条件单方向转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3、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民警、干警、警察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民警、警察、干警没有区别。人民警察(简称民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正式名称。包括公安系统(由公安部领导)、国家安全系统(由国家安全部领导)、监狱/劳教系统(分别由司法部下属的监狱管理局和劳教管理局领导)的在职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行业警察(铁道公安、森林公安等)。他们的警服臂章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字样。人民警察根据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有一定的执法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官兵不是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等配备警力的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如文职人员或雇员)不是人民警察。干警指的是政法部门中干部、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合称。“干警”是集合名词,不受表示具体数量的词语修饰。干警民警都是警察。但是警察不一定都是干警,比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简称武警,因为武警当中有士兵, 不全部是干部, 通俗民警干警警察。 是指蓝衣服的警察,一般来说三者是没有区别的。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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