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查终止的法定要求 |
释义 | 根据该规定,如果办案机关认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违法嫌疑人已死亡或出现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可以终止调查。终止调查时,如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立即解除。此外,办案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应按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在结案或终止调查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自行保管。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法定的条件就可终止调查:办案机关认为没有违法事实的;办案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或者出现了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拓展延伸 调查终止程序及法定要求 调查终止程序及法定要求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结束调查的一系列程序和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查终止可能涉及到审查材料、听证会、证据收集、调查报告等程序。法定要求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和标准,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例如,某些调查可能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或相关机构的许可。此外,法定要求还可能包括时间限制、证据保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综上所述,调查终止程序及法定要求对于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结语 调查终止的法定条件包括:办案机关认为没有违法事实的;办案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或者出现了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调查终止程序及法定要求对于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包括审查材料、听证会、证据收集、调查报告等程序,并可能涉及到法院批准和相关机构的许可。遵循这些要求能够保证调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四节 通信、会见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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