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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释义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经济适用房注满5年(含)以上;
    2、经济适用房尚未住满5年,只能出售给有经济适用房指标的人。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相关规定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相关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4、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5、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6、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客户要注意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才可以购买;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等。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二)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要注意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要注意核实房屋状况: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
    (三)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要注意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在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这时候就有了保障,不会损失太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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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