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人因开发商欺诈行为而签订违背真实意思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受限于除斥期间,超过期限未行使则撤销权消失。购房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撤销权消失。未在五年内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失。 法律分析 开发商以欺诈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并且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如果超过期限不行使,撤销权消灭。买受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拓展延伸 揭露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常见手段 开发商欺诈业主的常见手段包括虚假宣传、隐瞒信息、捏造合同条款、违约行为等。虚假宣传是开发商常用的手法之一,他们可能夸大项目优势、虚构项目进度等,以吸引购房者。同时,开发商也可能隐瞒关键信息,如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土地纠纷等,使购房者陷入被动。另外,开发商还可能捏造合同条款,以获取不合理的利益,如擅自增加装修费用、调整房屋面积等。更甚者,一些开发商可能会违约,拖延交房时间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揭露这些开发商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促进公平、诚信的房地产交易环境的建立。 结语 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欺诈时,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撤销权的行使受到时间限制,必须在除斥期间内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购房者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失。常见的开发商欺诈手段包括虚假宣传、隐瞒信息、捏造合同条款和违约行为等。揭露这些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促进公平、诚信的房地产交易环境的建立。购房者应当保持警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