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怎样备案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当准备相应材料,按下列步骤进行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事项:《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其次,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一、营业执照办理增项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 五、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七、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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