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贷款身份证是不行的;个人银行贷款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 法院判决书 /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法律客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