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成年人超额消费,未经父母追认属于无效行为,商家应退款,协商不成,父母可向消协举报。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购买一些学习、日用品等小规模消费行为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告诉父母购买价值几千元的商品,与他们的年龄和能力不相适应,就不能独立实施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消费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认可。未成年人超额消费行为,在父母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效行为,应当退还。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