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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公司辞退后怎样领取失业金
释义
    失业人员被公司辞退后,应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60天内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不能重新就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服兵役或移居境外,也不能拒绝接受适当工作或培训。辞退失业金应在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具备参保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被公司辞退后怎样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失业金能上班吗
    在我国劳动者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上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三、辞退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辞退失业金在失业保险中心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申领表,其中包括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不能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或移居境外,且需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的工作介绍或培训。辞退失业金可在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具备参保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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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10: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