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装饰装修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技术负责人,在施工项目中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为很多种,分别负责不同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如安全、人员、劳务、材料等。二级资质需要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共计10人,且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至少各1人; 3、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需要3名注册建造师,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 4、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至少需配备15名技术工人; 5、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六、企业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