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处罚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