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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三金和彩礼归谁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后彩礼三金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协商不成,且不满足以下彩礼需要退还的条件,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金与彩礼一样,属于已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以一般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所有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三金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给女方的话。这时候如果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求归还三金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衍生问题:
    夫妻间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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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