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有下列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达成合意; 3、债权具有可转移性; 4、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 一、债权转让法院起诉通知书可以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但对于债权转让通知应以何种方式进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知系单方的法律行为,通知方式并无严格限制。可以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也可以是登报形式,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且以直接起诉方式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法律并未禁止。 二、转让是什么意思 转让意思是将自己拥有的某物进行转卖给另外一人。 转让其中包括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转让是指签署文件后,产权即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这里指的产权可以有许多形式,包括有形财产、权利或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有权转让的权利。赋予的一方称为转让人而承受者为受让人。股票和记名债券均可在证书背面签署而转让给另一方。 三、债权债务确认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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