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 1、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一、撤销权诉讼和代位权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吗 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是不可以合并审理的。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代位权诉讼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效是一年,最长为五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转让股权能打撤销权的官司吗 股东恶意转移股权,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股权转让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