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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档案管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释义
    1.档案管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 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 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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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