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若只是团员证丢失了,共青团的关系还在,就到孩子所在学校或单位查档案就可以补办。 假若团员档案关系也丢失了,要找到最初入团的学校查找原始档案,一般在初二入团,所以最初的团的关系在初中就能查到。 团员证的管理:院团委建立《团员登记册》、《发展新团员、转入团员登记册》和《团员证转移、注销登记册》,准确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 团委也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统计团员总数时,以在册团员为准,由团员所在团组织收回团员证,交院团委备案。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经本人申请,由院团委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也可按校内编号方式重新编号,超过规定年度注册时间三个月,按自行脱团处理,不再补发团员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