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卖有即买卖合同都以有偿合同形式存在,但转让合同可能是无偿转让;2、二者的合同协议不同。若双方没有达成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就自然消灭;3、买卖合同和转让合同的交易方式不一样;4、买卖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存在,转让合同可能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共三方当事人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九十条 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