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和赠与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结婚的附带条件,若未结婚、未同居或导致生活困难,应返还;后者是无条件自愿赠送,且不要求返还。法院难认定财物性质,可按赠与处理。结婚不应借机索取财物,若有证据可要求返还。彩礼与赠与的区别有: 1、赠与是赠与人自愿、不附加条件地赠送东西给受赠人。赠与的东西一般不需要返还,例如钻戒、手机、恋爱期间带有特殊含义的金钱转账等。 2、彩礼是我国的一种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属于特殊的赠与。它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即赠送彩礼的目的是与受赠方结为夫妻,受赠方一旦接受了彩礼,也就表示同意结婚这一所附条件。给付的彩礼符合下述三种情形的,应予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司法实践中,对于取得财物的性质是彩礼、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时,可按赠与处理。当主张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证据不足、事实模糊时,法院一般会认定为赠与,判决不需要返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双方应将婚姻建立在真实的感情基础之上,不应借婚姻索取财物。若被迫给付财物一方手中有证据(如微信、短信、邮件、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这些财物是对方借婚姻索取的,给付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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