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以下情况均属于十级标准: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一般来说,手指断了只要不是整根断了,一般鉴定就是十级伤残,不过还是要到相关鉴定部门去进行鉴定,因为伤残鉴定部门鉴定的更为准确,而且要求赔偿的话,也需要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