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籍法》第三条中明确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政府处置双重国籍的态度是:,(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哪些情况下可具有中国国籍,(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