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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学生怎么申请公租房?
释义
    法律分析:1、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大学生)、农民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用人单位提供单位人事文件或用工合同,个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及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
    3、住房保障部门在接受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最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面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对其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则进入公开抽号配租环节)。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申请公租房办理条件:1、持有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2、已与县城区或镇乡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招聘文件,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3、本人及其父母在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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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