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辞职报告书反悔能拿回来吗 |
释义 | 从法律依据来讲,即便是三十日后才正式离职,劳动者离职的意思表示也早已经到达用人单位,该辞职行为已完成,可视为负期限的法律行为,双方等待期限到达便可,不存在期限到来之前一方的任意可以随意的撤销和变更。所以,当你递交辞职申请后,并不能以用人单位未作出回应、没有发出劳动关系解除通知,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等为由,主张辞职未生效或要求撤销辞职行为。如果真的想要撤回申请,除非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反悔,可视为双方合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只有这样,你们就才可以继续愉快的玩耍哦。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试用期的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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