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人证言还未提交法庭可以撤回,但已经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并且经过质证,则不能撤回。证人证言必须真实有效,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情节较轻可能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伪证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