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结婚证丢失的法律上称为补领结婚证,不是补办。补领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一、没结婚证怎样离婚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时,没有结婚证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结婚证丢失的,是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在其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证后,才可以进行离婚手续的。其结婚证是离婚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没有结婚证能不能离婚 没有结婚证如果属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不需要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情形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就能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等。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三、补办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是哪里 补办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是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条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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