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7、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住院报销,即去医院看病因住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报销。医保的报销范围仅限于住院期间及费用及出院带药物的费用。之前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而出院后的检查及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如果经过初步检查,已经确定要住院的话,尽量不要在门诊做过量的检查和治疗,尽快入院,入院后再详细检查和治疗。只有住院期间的检查和治疗才会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