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冻结银行卡流程 |
释义 | 法院冻结银行卡流程如下: 1、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或者潜在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可以以申请进行冻结,即在诉讼前或者诉讼案件执行中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而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以确保案件在执行环节能够有财产可以供执行; 2、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或者潜在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可以以职权进行冻结,即在诉讼案件的执行中法院依据自己的职权主动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以保证案件执行程序顺利进行,也保证执行款能够及时执行到位; 3、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只是冻结了向外支付金钱的情况,不会冻结向该银行账户支付的情况,即一旦该银行卡账户被法院冻结,则只能收款,不能付款,余额只能增加,但不能减少。这是法院冻结银行卡账户的一个内容。 4、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冻结银行卡账户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书、担保的相当于执行款数额大小的财产担保(提供担保的情况)、身份证复印件、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 5、如果是诉讼前当事人申请的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的,则应通知申请人,则申请人要在冻结后的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如果不及时提起诉讼的,法院应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卡账户的冻结措施; 6、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应当用裁定书的形式下达给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银行卡所属的开户银行,让开户银行协助执行冻结措施,并及时函告给法院; 7、如果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的,则不能重复冻结,只能申请加入到已被其他法院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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