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责令侵权人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来救济。但是,当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应当将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只要是侵犯名誉权造成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而受害者因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费用,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