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 (二)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待安排项目以及预留资金; (五)拟安排的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经费; (六)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 (二)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待安排项目以及预留资金; (五)拟安排的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经费; (六)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