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个人合伙干工程,结果赔了,其中二人告上法院,告的签合同承包下工程那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您好,承包工程由于工价上涨,干不出来,甲方又不涨价,怎么办? 做工程拿不到钱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的工程因工价涨了,干不出来了,甲方又不涨价,怎么办? 工程造价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1、经过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自行达成和解;2、第三方居中调解;3、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4、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和朋友承包工程,工程已经验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拿到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和对方进行沟通,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成功可以写一份还款协议。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或者可以去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并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双方的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进行仲裁,也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依据:《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合同纠纷,我正干着的工程突然不让我干啦,工程款拖着不给? 一、对方拖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1、对方拖欠工程款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拖欠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承包商拿到工程款,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1、尽量协商解决,这样最快;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3、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