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能否导致工期无责顺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疫情原因属于一种不抗拒因素,并非人为主观原因所知,因此因为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理应按照合同规章条例将约定的工期顺延,因此属于无责行为。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六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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