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户口本被撕毁,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如果户主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法律分析 户口本被撕毁,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如果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拓展延伸 户口本是一份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不慎丢失或被损毁,需要及时补办。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最后,等待审核并领取新的户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结语 户口本被撕毁后,户主需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所有成年成员都需在申请上签名。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补办户口本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咨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并领取新的户口本。需注意不同地区的流程和材料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