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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到户口迁移证之后怎么办
释义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再拿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立户的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即可。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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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0: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