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险货物分类:第1类——爆炸品。第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种危险兼有,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和物品。第2类——气体: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第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不燃气体。第2.3类:有毒气体(有毒气体如果是易燃的,则归入第2.1类)。第3类——易燃液体。第3.1类:低闪点类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低于一18℃的液体。第3.2类:中闪点类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为一18~23℃但不包括23℃的液体。第3.3类:高闪点类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为23~61℃但包括61℃的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或物质。第4.1类:易燃固体。第4.2类:易自燃物质。第4.3类:潮湿时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氧化剂)与有机过氧化物。第5.1类:氧化物质(氧化剂)。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的(毒性的)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6.1类:有毒的(毒性的)物质。第6.2类: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品名编号: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 法律依据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