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分户和立户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概念区别: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立户指立户口或分户口,年满法定年龄,独立生产生活,申请自立一户,立户口比较广泛,和分户是相铺相成的。 条件区别: 立户条件:家庭成员身份及相关系证明,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分户条件: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原因相关的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明 ,房主有拟分户人员民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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