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三级士官在部队,属于战士序列。战士,包括士官和义务兵。 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到期后未选为士官的,退出现役。 士官,在部队都是班长或者业务骨干,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是按服役年限确定的,三级士官,说明他服役时间在9-12年之间,是老兵了,退役时,按政策,地方政府应安排事业或者企业单位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