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这些: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一、网络作品的概述是什么 网络作品,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出现的作品。 因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即具有独创性的作品;2、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的作品;3、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或载体表现出来或固定下来的作品;4、作品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在计算机网络上出现的、传播的作品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就是我们所称的网络作品。 二、剧本注册,需要多少钱 小说、剧本这些文字类作品和软件这些是由区别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按件数和时限进行收费,而文字类的作品则是按照字数进行收费。100字以下100元、101-5000字150元、5001-10000字200元、1万字以上300元,并且,如果是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